在喜欢他之前 我也超酷

今年的一场大剧《那年花开月正圆》刷爆了各个社交圈,头条。演员孙俪一场哭棺的大戏引得多少女孩泪目,我在悲伤惋惜之余,又带了些许庆幸,庆幸因为这些敬业的演艺工作者,我目睹了一场为之动容的爱情。然后就想到了自己。

在遇到我爱人以前,我是多么的酷呀。闹钟一响就起床,不下雨每天都出门儿跑步,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让我结识一大群阳光活力的朋友,喜欢事无巨细都自己来,工作处理的井井有条,下班了去书店补充能量,或者偶尔犒劳犒劳自己 看场期待已久的电影,周末会回家看看爷爷奶奶有没有笑眯眯的生活,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可以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在遇到我爱人以前,我是多么的酷呀。

后来,我认识了我的爱人,他是四川人,我是湖南人。可能骨子里我仍然保持着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男尊女卑的血液,我决定放弃一切去他身边。有朋友问我怎么一谈恋爱就要女生舍弃,就要女生包容,就要女生义无反顾,这都什么年代了,我只管笑,因为我也不知道。但是我知道,当她谈恋爱或者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,她就会懂,这是一种“不由自主的决定”。

爱一个人就像突然有了铠甲,也突然有了软肋。当我来到他身边一起生活后,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柴米油盐的爱情。过日子跟谈恋爱是不一样的。我会因为他的不好的生活习惯冲他发脾气,他性格温和,很多时候就静静的听着,我说教他他也不做声,看我口干舌燥就去续一杯温茶,然后慢慢道歉。

记得有一次,他去跟几个即将远行的朋友聚餐,我那天工作原因去别的区域培训,估计回家得9点多,他就说聚餐回来给我带个外卖,我说不用,他执意坚持,我也就没有多说了。结果我8点半左右到家的时候,冷火秋烟的,他还没回来。我又发消息问了一下情况,说是还在吃饭,我记得那朋友是9点03的火车,就再三提醒,要早点去火车站那边,他只说好的。我等到9点多发消息问还说在吃饭,我就知道坏事了,有些生气的说:“我先睡了,你们随便几点”。来来回回坐了5.6小时的车,还只吃了一个早餐,我也确实累了,洗漱完靠着床准备再等等他,结果这一等,就到凌晨4点了,可能是太累的关系我靠着床睡着了,转头一看他还没回来,心里一惊:不会是出什么事儿了吧!那一刻怎么说呢,我真的是种从心里透出来的害怕,除了家人,我真是从没这么害怕失去一个人的消息。电话打通了,响了几声提示正在通话中,我就放心了,这是他一贯的习惯,掐断所有重要的人打过来的电话,然后回拨过去,我说过他 没必要,一家人谁的话费不都是钱,但他习惯了。屏幕倏的亮了起来:喂 你在哪儿呢?  我在酒店呢,朋友火车没赶到。 我知道了…嘟嘟嘟

凌晨4点的天空特别昏暗,还看不出色彩来,路上稀稀疏疏的车辆跑得飞快,我靠着窗子往外看,肚子咕咕的喊。

我感到一阵闷热,迷迷糊糊的踹开被子,突然一双清凉的大手搂着我,熟悉的气息在耳边呼呼,他回来了。见我动了,他熟练地给我盖上薄衾,又从背后搂着我在我耳边呼呼。我没有睡意了,一面生气一面感动,女人真是个毫无战斗力的生物。他也起了,像往常一样,我一面冲他说教:你昨晚这个事错了没  错了  哪里错了 没给你带外卖 我抬手弹了他脑门儿一下:才不是,你错在没有时间观念,明知道是9点的火车还不快点,明知道是东站的车票还跑到那么远的地方,还开房去睡…他一面听着,一面温柔的给我穿着袜子,吃早餐为我吹凉烫口的清汤,我真的转头又沉沦在他的温柔里了。

他给的关怀,像一件妥帖的棉质衬衫。是在衣架上被挂在最里端的那件,不会每天准点拎出来,招摇过市,可总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刻,出来扛晒耐冻,不惹眼,不算大牌,却量身定制一般舒适。

我曾经那么骄傲那么酷,为了这个男人,我隐藏了自己绝大部分的个性。为他背井离乡,洗衣叠被,妥善处理他的家庭关系,努力在新的工作岗位奋斗,为他分担压力。

或许,这就是爱情的样子吧。他做我的后盾、衬衫和舵手的时候,为我的人生保驾护航、予以荫蔽的时候,我也精诚,努力,聚焦于自身的完善。人啊,这漂泊的一生,像风筝。若飞离地面太远,一头扎进了高空,定是险象丛生的。很需要一根纤细却稳妥的长线,以羁绊之名,行依赖之实。一个成熟的爱人,就是这样的长线。你尽管往上探寻,往上攀升,不用害怕脱缰,你加速腾空,你失重坠落,你跌入泥潭,你匍匐求进,他都适时出现,拉住你,摆渡你,救赎你。

我比周莹幸运得多,不是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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