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间歇性sentimentalist的胡言乱语

2017年7月10号,我读完了《名门闺秀》。

2017年7月22号,我读完了《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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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间差了将近两个星期,其中也间杂读了些废名、穆时英和余华的作品,但大都只会引起情绪的一时不平,或一顿饭,或一个午休,甚至一段思考人生的时间,便又是读书前的那个我了。

仅此二书,不知为何,堵塞了我那个狭小的心脏——我的拳头比常人要小好多。

今夜心中颇不宁静。

弗洛伊德告诉我:孩子,你的本我和超我在打斗。

是这样的吗?

我说;不,弗洛伊德先生,这与我无关!是席与容和卡列宁在作祟!

不知为何东方蝃蝀创造的《名门闺秀》会打动我。说实话,这部小说委实称不上精致,人物不算饱满,情节也不够扣人心弦。我抽出一下午的时间走神来思考这个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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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是出自一颗少女心?与容和振宝的青梅竹马,宝黛式的相互爱慕、近在咫尺却苦苦相望;与容嫌弃并可怜她的吸大烟丈夫宪琪但后者为前者圆谎,可最终在即将赢回与容心的时候英年早逝。

或许是出于对美好家庭的渴望?与德的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先苦后甜,皆归于有一个有所作为的丈夫(在我看来,他是这本书中的完美人物);与言自由恋爱,有自己的事业,亦赢得志趣相投的丈夫、组建幸福家庭。

或许是出于对兄弟姐妹的依赖?与容的一个亲哥哥和一个亲姐姐,以及父亲小妾所生的即使不亲但仍有血缘情分的三个姊妹,虽说这些人对与容的疼爱不及母亲十一,但至少让其在苦难之时不至于陷入迷茫,再因迷茫误歧途陷入悔恨。

以上三条好像都对,也好像都不对。若是去年今日,那肯定是因第一条——少年不知愁滋味,闺中少女发幽情;若是放到十年之后的今日,那肯定是因第二条,毕竟那时被即使小朋友叫多少遍阿姨也没有脾气。但是,偏偏是今年,2017年,在二十岁的我遇到翻天覆地家庭变化的时候,三种情绪交叉而来,让我不知所措,心,连同泪腺被塞了一块大石头——难受,但却不知如何发泄。我仿佛是另一种情况下的席与容,我想出走,但是我能往哪走呢?我没有兄弟姐妹,没有爱人,没有属于自己的家庭。但是,我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女性的包容度似乎要高于与容的时代。但这又怎样,我还是有成为娜拉的危险。自小接受唯物论教育的我,不信神,不信鬼,没有宗教信仰,腆上脸说自己是个文人,我们的先师又告诉我说:子不语怪力乱神。没有精神皈依的人是可怕的,臧克家说:“有的人活着,他却死了”——我觉得我好像有点接近这个状态。

我的灵魂在天地间飘荡,直至我遇到了一个极为单纯干净的灵魂,他的名字叫卡列宁。

没有错,就是特蕾莎那只曾经产下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的卡列宁。

他的肉体已经腐烂在特蕾莎花园中那棵苹果树下,或许每晚特蕾莎还会和他说说话;而我的肉体已经被关在一个离地39米的屋子里五天了,没有说过一句话,我现在甚至怀疑我的语言能力有所下滑。而我们的灵魂,在伊甸园相遇。

前文我已经说过了,我没有宗教信仰,而伊甸园是基督教中的圣地,我按理是没有资格到这的。但是我父在天的主啊(正如马伯乐虔诚的马伯乐的父亲一般),你怎么能拒绝一个干净的灵魂呢?我看到亚当在水边,他看到了水面中的自己,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自己,因为他的灵魂在上帝那里——他此时还没有吃苹果——故而,他还不能称为“人”。他是上帝养的一只最为低贱的宠物,因为即使是狗,例如卡列宁,也是有灵魂的。由此看来,我远高于“人类之祖”亚当——我有肉体,我也有灵魂。

那么,现在我在哪呢?

天哪!我的肉体与灵魂分开了!处于高空39米、五天不出门说话的人是我的肉体,却不是真正的我!一定程度上,她和伊甸园中赤身裸体的在河边喝水的亚当无异!

于是,我立即回到北纬37度27分,东经121度25分的海滨小城(众所周知,灵魂的运动速度是极快的,古今中外皆认同这一点)。我看到我的肉体整日抱着手机、平板,逛淘宝,刷微博,聊微信,追综艺,笑得前仰后合,仿佛忘记了家中的不幸,而夜晚,她又在被窝中默念母亲教她的唯一一句佛经(是的,家庭变故出现后,她似乎多少有了一点宗教信仰,亦或是给自己找的心灵依托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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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称我的肉体为“她”而不是“我”,是因为我不清楚“我”到底是谁——我的灵魂和肉体分开了,“我”便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。

卡列宁看到了我的迷惑,它朝我叫了一声,随即摇了两下尾巴,我知道,那是它的微笑。卡列宁不会说话——它是一只狗,况且,即使狗会说话,我们也无法交流,因为他是一只捷克狗。它的微笑很治愈。随后,它走了。

我的灵魂和肉体现在处于同一间屋子,我不知道这么多字是不是肉体在灵魂的指令下写出的,但在整个过程中,卡列宁的微笑始终在我脑海中回放。真是一只有趣的狗,我想。或许,它是把我当做特蕾莎了吧,毕竟曾经只有她能看懂它的微笑。

逝去的东西是多么美好啊,如每天的羊角面包,每天的散步,真的,幸福就是对回忆的重复。回忆上个假期一考完试就飞奔回家,回忆假期每天胡吃海喝,回忆和父母逗嘴耍宝。回忆,是幸福着的蜜罐,是痛苦者的火坑!而对卡列宁来说,它是幸福者,特蕾莎看它重于托马斯,最终它的腿上长了肿瘤,它死去了,留给特蕾莎无尽的怀念,而它的灵魂却得以每天自由自在的在天地间遨游。真是一只幸福的狗子。而我,恨没有一辆刹车失灵的车将我撞到至失忆,抑或恨自己没有勇气从航天桥上跳进晚高峰的车流——毕竟,对死的追求是恒定的,而死的勇气却只有一瞬——一弹指的十二分之一。

凌晨一点四十二分,我抱着电脑在沙发上倒下了。这时,我的肉体和灵魂合一了,我又是我了,又是那个令室友讨厌的白天在阳光下明媚,晚上在黑夜中忧伤的双子座的我了(当然,我的室友只是讨厌这个说法,她仍是很爱我)。

早晨六点十八分,在知了的叫声中吵醒——不知道这只知了是怎样飞到39米的高空并准确选择了我的窗户。茶几上是半个牛角面包,五天前,哦不,现在应该说是六天前,我从帝都把它带回胶东半岛,它已经发霉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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