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类行业的霸王条款没人管吗?

前几天去了当地的一家命运养生会所,体验了一次当时买的体验卡里的项目,感觉还不错,刚做完店里几个人就推荐我和朋友办半年卡,说优惠,我们说考虑一下,几个人就已经围绕在旁边七嘴八舌的介绍,说我们的身体有多差多差。

禁不住推销,我们办了半年卡,共计八千元,出门后感觉还是有点犹豫,毕竟刚工作,所以想先退了,又进去说不想要了,想退了,店长说让我们回去等消息。两周过去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消息,自己又去了店里询问,得到的回复是上级不予批复,钱退不了。

我说我们还没有享受过任何服务,为什么退不了,店里用了各种理由搪塞我们,最后说要不就帮他们卖体验卡,卖够八千块;这个回答让我们语塞。

知道钱打水漂了后我查了一下相关法律,并没有对此类事件有明文规定的条款,询问相关部门回答也是没有办法帮助我们处理。

在15年早期的中国日报网上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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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打电话询问工商局,给予的回答是我没有证据说明当时店家承诺八千元是给退的,就算收据在手,我们也没有使用,他们也是没有办法管理的。

对于有些消费者的冲动消费亦或是后期又需要了,办理的会员卡等消费卡即使没有使用,也无法退款,这样的霸王条款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,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也不予管理,这样对于消费者真的合理吗?

类似的霸王条款是消费者自行承担,还是应该出具更好更全面的相关法律来约束中小企业那?

To be or not to be,it is a problem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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