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以来,男性和女性就有两套审美系统。在男权当道的时代,社会审美的趋势自然会偏向于男性。也有人曾经做过这样的评论:所谓的民族审美,不过是当政统治者的个人情趣罢了。仔细相来,这话也并非没有道理。不过,不知他们到底处于何种心态,有些针对于女性的审美情趣,除了变态,我实在找不出第二个形容词。1.中国:裹足史料记载,裹足是用5尺长2寸宽的布条,紧紧缠在女童的足上,把足背及4指下屈,压至足心,被缠绕着痛的撕心裂肺,汗如雨下。而这刑法的执行人往往是女童的母亲,一层一层的缠绕,每缠一层,还要抹上些唾沫以润滑收紧,任你如何哀嚎,祖祖辈辈定下的规矩“娇女不娇足”。长大后双足因肌肉挤压,指甲软化嵌入肌肉,肌骨变形成弓形,脚部不能正常发育,瘦削如棍。脚长以三寸为佳,史称“三寸金莲”。男同胞们,这样一双如今看来宛如猪蹄的脚,真的好看吗?2.泰国:长颈在缅甸和泰国的边境,由一个少数民族克伦族的一支巴东族组成了长颈村,如今大约有3万人。这个部族认为女性颈越长越美,于是在女孩儿5岁的时候就要在其颈和四肢套上铜圈,十岁开始便每年在颈上加一个,一直到25岁为止,这些环只能往上添,不能拿下,须终生佩戴。这些女子颈上的铜圈可达25圈,重5-10千克不等,脖子并非被拉长,而是肩骨给重量压下去。如今这种现象仍然存在,不过不光是因为风俗,也是因为这个部落早已成为游客游览地之一,女孩儿们的长颈也能带来不菲的收益。3.束腰在电影电视里,我们经常可以看见金发碧眼的美人们穿着束身衣、大摆裙,戴着宽檐帽,摇着一把雪白的羽毛扇,婀娜多姿,让人浮想联翩,然而事实上,19世纪的欧洲曾经发生过很多因束腰致死的事件。那个时代的束腰远不是电视里描绘的那样仅仅穿个束身衣这般简单。束腰束腰,不光是缩小腰部,还要从乳房下端就开始紧紧勒到胃部,导致两肋出现长而深的伤口,肋骨的过度受压,严重向内变形,有时直接插破了肝脏!有人说,存在即是合理。我认为这句话应该被理解成存在即有理由,而非存在就完全有道理。这些曾经或现在仍旧存在的风俗并不能说完全合理和正确。审美随着时代而生,也会随着时代逐渐走向衰亡,我们称之为“移风易俗”,去其糟粕取其精华,非文明非人性不合情理的东西,势必早晚退出我们的历史舞台。欢迎打赏 |